Monday, December 1, 2008

部落客的宣言

以前的人写日记,千方百计将之收藏、保密、加锁,恐怕被人阅读,窥探到他的内心世界,这感觉好比被人脱下衣服赤裸裸一样,不好受。

现今呢?许多人不再有上述的感觉,反而,写日记不但希望有人看,还要更多的人欣赏,越多越好。莫名其妙,真奇怪。

无他,后现代的今天,每个人都想当自己是主角,表现自我独特的一面,不理会其他人对此会有什么想法看法。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,高举自己。与此同时,文字相对的可以变得毫无意义可言,因每个人都按自己的主观看法去诠释文字的意义,而不是按作者的思路和意思去解读。我行我写,你可以不看,你可以批评,但我还是继续我的自我风采。这就是21世纪人,你吹呀?奈我无可奈何也!不是吗?不喜欢可以不来我的 BLOG 啊!

所以,BLOG (部落)大行其道,风头一时无两。每个人努力的埋头写自己的日记也好,自己的爱情故事也好,自己的种种心得、人生经历、甚至分享照片,生活的点点滴滴,巴不得越多人看越好。问题是,多少人会留意呢?这些文字会流传多久,其意义会有多大呢?我怀疑,虽然我不否认当中会有一些会带来正面的影响。

因此,我喜欢叫 BLOG 为“部落”,不要叫“部落客”。无他,纯粹个人喜好,对我而言,“部落”应该是一个地方,而我,才是“部落客”– 一个浪荡部落的侠客。

2008年的第一篇网上日记
2008.01.03 1.19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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